渤海大学文理学院
报考指南 > 录取规则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我校在各省(市)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学校按照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政策规定。


    

  5、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专业级分差为10分。等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专业参照相关科目成绩。


    

  6、艺术类专业招生情况说明


    

  2012年学院美术学(动漫设计方向)、艺术设计专业在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河北省招生;音乐学专业仅在辽宁省和河北省招生。对于辽宁省考生 认定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内蒙古自治区美术类考生认定内蒙古自治区美术类统考成绩;河北省艺术类考生认定河北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录取原则为:在辽宁省及省外规定的艺术类文化课提档最低控制线和艺术类专业分数线上,以志愿优先为原则,按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乘以70%加高考 文化课成绩乘以30%得到的综合成绩(有其他特殊要求的省份除外)从高到低首先录取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数未达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第二志愿和服从志 愿,额满为止。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外语成绩要求:外语成绩省内有最低控制分,具体分数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省外不限。


    

  7、体育类专业招生情况说明:


    

  2012年学院公共事业管理(体育产业经营与管理方向)、社会体育、运动训练专业只在辽宁省招生,学院只认定辽宁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


    

  录取原则为:考生高考及体育统考成绩分别达到辽宁省体育类文化课、体育统考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上,按文化课成绩除以5加体育统考成绩得到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