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
报考指南 > 录取规则

      四、录取规则
      9、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和独立学院投档分数线及投档办法进行录取。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视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不同作适当调整。对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科目2C,必测科目4C。
      10、男女生比例:男女生比例不限
      11、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12、对进档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江苏省考生进档后按照“先分数后等级” 排序,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决定所录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可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13、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合格,以专业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14、对已进档考生,如考生自愿放弃,作退档处理。
      15、如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模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线上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