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报考指南 > 录取规则

    第六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他专业无特殊要求。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殊要求。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各专业招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其中旅游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招生录取以各省区高考总分成绩排队,加分考生按加分后成绩排队。
     2、以“志愿清”为原则进行投档;接收非一志愿考生,分数无级差要求。
     3、进档考生专业确定采取“分数优先”方式。
     4、招生录取个别专业受限科目及成绩要求: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编辑出版学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汉语言文学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其它专业无单科成绩限制。
     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和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限招英语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语种。
     6、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
     7、各专业招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其中旅游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8、分省分专业计划、学费标准详见各省招生计划,学费标准如有变动按吉林省有关部门文件执行。
     9、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者,由我校发给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凭此合格证可在当地招生办公室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吉林省考生承认省联考成绩,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