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
报考指南 > 录取规则

    (一)在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相关单科成绩合格的情况下,本着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录取。
    1.对同批次投档到我校、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尽可能尊重其专业志愿次序。在专业志愿次序相同的情况下,按从高分到低分原则录取。最后对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录入缺额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2.对同批次投档到我校、且无专业志愿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将其录取到缺额专业。对于专业未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二)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1.安徽省艺术类考生在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下,以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参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
    2.参加我校“校考”的湖南、山东、山西、江苏的艺术类考生,在符合该省报考条件的情况下,不分文理,一律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8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20(其中文化成绩包括政策加分,专业成绩以我校“校考”成绩为准)。
    (三)安徽体育类考生在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下,以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参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
    (四)以下专业在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下,对相关单科成绩有特殊要求:
    1.报考英语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统一安排的英语口试,口试成绩须达到“良好”及以上等级,且高考英语单科成绩要求如下:
    报考英语专业(本科)、商务英语专业(本科)按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且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90分;
    英语教育专业(专科)、商务英语专业(专科)的考生,按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报考小学教育专业(本科,英语方向)、旅游管理专业(本科)、初等教育专业(专科,师范,英语方向)、涉外旅游专业(专科)的考生,按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3.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的考生,数学、英语单科成绩均不得低于90分;
    4.报考地理信息系统(本科)、测绘工程(本科)、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本科)、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本科)、工商企业管理(专科)的考生,按高考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五)考生如享受加分政策,按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执行,录取时以投档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