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1、考生参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选报专业; 2、符合加分、降分投档的考生,我院将依照有关政策执行; 3、我院各专业均无语种限制; 4、对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所报专业录满情况下,做退档处理; 5、我院所设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不设分数级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