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学院
报考指南 > 录取规则

    

  第六条  录取原则:

  (1)参加考生所在省(市、区)普通高校招生计算机网上统一录取;

  (2)学校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3)体育、音乐、美术教育专业须参加考生所在省(市、区)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体育教育专业优先录取女生,音乐、英语教育专业优先录取男生,其他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4)对边疆少数民族、高寒山区教师子女、农村考生、复退军人和见义勇为者、文艺体育特长者、对社会有特殊贡献的考生同等条件优先录取;

  (5)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考办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