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美术学院
报考指南 > 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1、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
    a、文化课计分方式:(文化总分为考生实际所得文化成绩总分)
    (1)文、理科考生: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中含数学成绩;
    (2)个别不分文、理科的省份,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含数学成绩。
    b、录取原则:(我院2012年专业课满分为200分)
    (1)美术学(美术史论)专业:文化课占80%,专业课占2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80)+(专业总分÷200×20)
    (2)美术学(学前教育、艺术教育)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本人所在省(市、自治区)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专业课校考成绩统一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本人所在省(市、自治区)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以形体测试成绩为主,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其他专业方向: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专业总分÷200×60)
    (5)音乐学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本人所在省(市、自治区)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校考专业课成绩统一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陕西省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本省最低控制线,按照省联考成绩统一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对相关科目的要求:
    a、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须参加形体测试考试。
    收费标准(学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