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工学院
报考指南 > 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初试,满分470分
    1、笔试:分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主要考察学生的理解、分析、计算、判断等能力。内容为非专业一般性题目;时间:150分钟;计分办法:按每科100分,共计300分。
    2、高中阶段成绩110分。
    ⑴高中考生会考成绩全部及格为110分,有一门不及格扣10分,依此类推。由学校提供考生《会考成绩单》复印件,必须加盖学校红色公章。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政治、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
    ⑵中职学生考试成绩全部及格为110分,有一门不及格扣10分,依此类推。统计科目不少于11门次,由学校提供《毕业生成绩表》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学校红色公章。
    3、综合素质特长最高分50分(具体加分标准见附表2);凡是在《北京市普通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或推介材料中没有不良记录的考生再加评定成绩10分,合计60分。
    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50分。
    ⑴艺术、体育特长生由特长生测试小组组织现场测试,按加分标准进行加分,最高为50分,两项测试只能参加一项。
    ⑵对分数较低,但是特长突出的优秀考生,由测试组向自主招生录取小组提出书面说明,录取小组向学校领导小组提出具体复试意见,由学校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是否批准参加复试。
    4、北京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中职生获得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免考文化课记300分。
    中职生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免试初试直接进入复试并优先录取。
    证书原件、复印件留在报名处,经学院核实后在复试的时候归还本人。凡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取消考试资格。
    第八条 复试,满分为300分。
    时间:每人不少于60分钟。
    复试按专业要求进行,重点考察学生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基本素质(如理解能力、动手能力、表达能力、行为举止等)。
    时间安排及地点:
    1、初试(笔试)时间:2011年3月27日上午9:00----12:00;其它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时间2011年4月3日上午8:30分开始。被选拔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及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请考生4月2日在我院网站上查询。
    第九条录取
    1、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一志愿的考生;如一志愿录取不满将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2、评分方案:分初试和复试。
    初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特长加分。
    初试从高分到低分按所录取人数的1:1.5进入复试。
    3、预录取:满分为:770分。
    (1) 预录取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2) 进入复试的考生分专业按分数从高分往低分顺序录取。
    (3) 同等条件录取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第十条特殊专业录取原则: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动漫)专业对考生体检有要求,色盲及色弱的考生慎报。
    第十一条通知书寄发:首钢工学院经北京市高招办同意网上录取结束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