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
报考指南 >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文史、理工类录取原则:
     1、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2、各录取批次录取原则:优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3、进档考生排序方法: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4、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我校录取新生时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录取)的原则进行。即优先安排分数较高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具体操作为:首先将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生计划1:1进行专业投档,分数达到所填报专业录取分数线之上,直接安排考生所填报专业,因分数较低,未安排进所填报专业的考生,专业志愿服从调剂则根据其高考成绩、专业取向、身体状况等综合考虑调剂到未安排满额的专业中,专业志愿不服从调剂者就退档。因退档所造成的缺额,从进档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直到完成招生计划。
    5、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我校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
    第十九条 艺术类录取原则:
    美术学、艺术设计本科专业使用山东省艺术统考成绩,根据获得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颁发《艺术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志愿,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1:1.5的比例投档,学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摄影、音乐学(器乐表演、声乐表演方向)本科专业由我校自主实施专业考试,根据获得我校颁发《艺术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志愿,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1:1.5的比例投档,学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音乐学(音乐学理论)本科专业,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1:1.5的比例投档,根据考生结构成绩(专业成绩50%+高考文化成绩50%)从高到低排序,学校按结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美术学、艺术设计考生高考外语成绩不得低于60分;摄影考生高考外语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不予录取;以上内容如有变动,可在专业报名时以我校招办公告为准。
    第二十条 体育类录取原则:
    体育教育专业投档后按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社会体育专业投档后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教育部及我省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