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规则 1、德、智、体全面考核,以文化成绩为主,择优录取。 2、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若分数志愿均相同,理工类以数学成绩高者优先;文史类以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其中英语、日语、对外汉语专业以外语成绩高者优先)。 3、报考我校英语、日语、对外汉语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150分满分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