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录取规则 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所制定的招生录取原则,对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及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1、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男女生比例不限。 2、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符合高考体检标准,录取时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于所报专业已满、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