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
报考指南 >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学院各专业在本科三批录取。


    

  第十四条 学院根据考生报考情况执行志愿投档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五条 对于符合学院投档条件的考生按高考志愿表填报的志愿安排专业。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各科成绩和报考其他院校的专业志愿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