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
报考指南 > 录取规则

    

  1、每一轮投档的非美术类考生,院校志愿采用“分数优先”,专业志愿采用“专业清”的模式录取。“专业清”即专业志愿之间有先后顺序,先按第一专业志愿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取,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从未录取的考生所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以此类推直到专业计划录满为止。


    

  2、美术类考生录取时,专业志愿采用“分数优先”。对于投档我校的合格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东方学院执行福建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各种照顾政策的相关细则。


    

  4、体检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