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档比例: 120%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在综合考查考生德、智、体的基础上,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先后顺序录取。即先录取本院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再录取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四)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
(五)执行省招考委有关加、降分及优先录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