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
报考指南 > 录取规则

    

  13、录取规则:

  (1)学院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考生。

  (2)学院普通类专业在本科三批或当地省级招办统一安排的相应批次中录取,学院依据各省(市、区)确定的录取分数线,采取“志愿优先”的原则,即优先录取本院第一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再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同一院校志愿进档的考生,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专业志愿,参照专业相关科目或主要科目、身体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安排专业。

  学院各普通类专业录取无志愿分数级差要求,各招生专业录取要求以各省市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河南省:文化课考试及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外省:文化课考试及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课成绩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艺术类各专业的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