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
报考指南 > 录取规则

    

  1 、按教育部要求我院实行“学院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全面考核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竞争 , 公开选拔,择优录取。


    

  2 、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学院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3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是:美术学、音乐学专业是在文化课和专业课过线的基础上,按文化课成绩的 40% 加专业课成绩的 60% 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设计专业、音乐表演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是在文化课和专业课过线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注:文化分数线指省招办划定的文化最低控制线,专业分数线指省招办划定的专业最低控制线;甘肃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认可我院校考成绩,如生源不足我院认可安阳工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艺考成绩;山东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认可我院校考成绩;音乐学专业招收声乐类、舞蹈类、器乐类只招收主科钢琴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