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大学
报考指南 > 录取规则

    五、录取
    学校本科生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文件执行,以全国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新生远程网上录取工作,并作如下规定:
    1、我校录取调档比例、志愿及专业确定原则以各省教育考试院(省招办)公布内容为准。
    2、志愿确定原则:按照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3、专业确定原则:专业按分数级差录取,级差分值为“3、2、1、0”。
    4、对于享受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政策规定加分的考生,按考生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及参与专业选择。
    5、表演专业录取办法:获得我校表演专业报考资格的考生,一志愿报考我校,在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我校根据校考的专业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6、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及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办法:获得南京农业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南京农业大学,学校将根据承诺予以录取。
    7、保送生录取办法: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条件,并获得南京农业大学保送生资格的考生,公示合格后,学校根据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委员会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8、考生可以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渠道查询南京农业大学的录取结果,也可登录南京农业大学招生信息网站(http://zsxx.njau.edu.cn)查询。
    9、学生入校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