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规则及要求:录取按教育部及有关省市招生政策实施:
1、考生录取原则: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学院将本着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我院将根据考生所在地省招办规定的投档比例,按招生计划100%~11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其中在安徽省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0%。
*江苏省的录取原则为:选测科目要求等级为CC。必测科目为C、技术科目合格;进档后的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
2、专业确定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根据我院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部分专业要限定的录取条件如下:
(1)对于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等专业的考生,一般要求高考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2)对于报考英语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一般要求高考英语单课成绩不低于100分,英语专业要求口试成绩合格。
若当年高考个别科目全省总体成绩偏低,届时我院将视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对上述单科成绩的要求,同时报相关省级招生部门备案。
(3)艺术设计专业的专业考试必须参加省统考。
(4)所有专业外语课程教学均为英语。
3、报考我院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市)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