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报考指南 > 录取规则

    

  1、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各省市统一文化考试的投档成绩为依据,根据各生源省份的投档规定,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我院在专业录取时,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为原则,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分。


    

  3、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若外语成绩相同,则文科依次参考语文、数学、加一科目成绩,理科则依次参考数学、语文、加一科目成绩。


    

  4、如有专业计划未完成,可对达到我院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凡不愿意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5、艺术类录取参照“2012年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