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1、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录取过程中对于上线人数太少不能开班的专业,我院将根据专业上线情况进行院内调整,并依据考生志愿顺序调剂至其他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新生入学后,本校将对已经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违法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入学资格。
4、本校只开设英语公共外语课,文理兼收。
5、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