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
报考指南 > 录取规则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七条 原则上在同批次同类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接受省级招办投档。首次进档考生均视为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首次进档考生。非首次进档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未满额的专业。
    第八条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及加分政策处理办法: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依据。按分数优先方式排队安排进档考生专业(不含内蒙古自治区和江苏省)。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并其它表现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对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除本章程和分专业分省招生计划中注明的要求以外,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对国防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新生注册时须接受入校体检。对在高考体检过程中造假考生,一经查实,按非诚信考生处理,予以退档。
    第十条 报考英语、翻译和英语(翻译)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语加试,且英语单科成绩需达到总分的70%及以上。
    外语类专业要求考生没有口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形象气质有优势的考生,建议残疾和身高欠佳考生慎重考虑。
    报考工商管理和会计学专业的文科考生,数学单科成绩需达到总分的70%及以上。
    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和景观建筑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具备徒手画能力。新生进校后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徒手画加试。不合格者根据高考成绩、专业志愿和学校其它专业录取成绩及人数情况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茅以升学院各专业只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
    学校只以英语为外语安排教学,建议少数语种考生在报考时慎重考虑。
    第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详见“西南交通大学2012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第十二条 艺术特长生的要求按教育部教学司[2008]27号文件精神执行。学校在本科层次第一批、第二批均录取艺术特长生,本科第二批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在峨眉校区就读。
    第十三条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