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招生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
调档比例为12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志愿录取办法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我院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我院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专业志愿间没有专业级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