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理工大学
报考指南 >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 学校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按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由于招生计划先于年度专业收费政策发布,我校随招生计划公布的收费为上一年度的标准,考生入学时按省物价局新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专业介绍,奖学金政策等详细情况见招生简章及我校网上公布的信息。
    第二十八条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学生毕业时颁发长沙理工大学的毕业证书,并以此名称具印,本科毕业生符合授予学位条件者,经学校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十九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为: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赤岭路45号 邮政编码:410076
    录取期间咨询电话:0731-82309550、82309551、82309552,82309553
    日常工作电话:0731-85214652
    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sust.edu.cn/pub/z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