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洋学院
报考指南 > 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 学费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物价部门批准,新生收费标准如下:
    1.普通本科专业的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制收费分为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其中农学类、师范类专业和航海技术专业、轮机工程专业学生完成学业所缴纳的专业学费、学分学费之和不高于3600元/生·学年;其他普通本科专业不高于3960元/生·学年。
    2.高职专业学费:6000元/生·学年。
    3.根据浙江省有关政策,录取我校水产养殖学、水产养殖技术专业的浙江省户籍学生免交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