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收费及奖助措施 第二十四条 收费标准 1、学费:各专业学费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文件规定标准执行。热门专业收费按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在相应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10%。 2、住宿费:根据宿舍条件,住宿费每人每年800、1200元不等。 3、学费、住宿费均按学年收取。 4、学生因故中途退学,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