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我校严格按重庆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确定收费标准。
普通高职专科专业学费标准: 6500元/人·年。
住宿费标准: 600、700、800、1000、1200元/人·年。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重庆市物价局的批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