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兴湘学院2011年新生学杂费收费标准
单位:元/年
专业类别 | 学杂费标准 | 适用专业 | |||||
学费 | 公寓
住宿费 |
代收费 | 总额 | ||||
文史哲理类 | 10800 | 1200 | 1525 | 13525 | 汉语言文学、英语、德语、法语、日语 | ||
经法教管类 | 11000 | 1200 | 1525 | 13725 | 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会计学、电子商务、行政管理、旅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法学 | ||
工科类 | 11200 | 1200 | 1525 | 13925 | 微电子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环境工程 | ||
艺术与新闻传播类 | 其他专业 | 14000
|
1200 | 1525 | 16725 | 新闻学、广告学 | |
表演专业(含美术) | 16000
|
1200 | 1525 | 18725 | 艺术设计、动画 |
备注:
1、学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2、住宿费:学校有普通宿舍和学生公寓两类,收费标准分别为每年600元、1200元和1400元。入学时,学校先统一按1200元预收,新生报到后按实际住宿类型结算,多退少补。
3、代收费1525元/生:
(1)教材费,每人预收1000元,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体检费,每人45元;
(3)军训服装费,每人65元;
(4)大学生城镇医疗保险,每人每年20元;
(5)生活用品,每套395元,根据自愿原则购买,学校代收后不愿购买的学生在入学报到一周后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