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
报考指南 >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2012年面向全国各省市招生,分省分专业计划以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收费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当年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