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每生每年16000-18000元。各专业收费具体标准按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住宿费:每生每年800-1800元。住宿费收费具体标准以广东省物价局批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