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
报考指南 > 奖励资助

    一、学校设有优秀新生奖学金和优秀体育特长新生奖学金,对于高考成绩优异的新生和体育特长新生给予奖励。
    二、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及社会奖学金近百项。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政府奖学金外,学校还设有三好学生奖、优秀学生干部奖、优秀毕业生奖等多种综合及单项奖学金等。境内外众多大型企业(集团)也在学校设立社会奖学金,如北京新桥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常林股份有限公司、中交远洲交通科技有限公司、西安筑路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西飞铝业公司、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等在我校设立了奖(助)学金等。部分企业、单位还在学院设立了各种社会奖学金和助学金。
    新生入学一年后,根据年度综合考评结果,有30%以上的学生可以获得各种不同奖励与资助,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获得奖励的金额可达8000元。
    三、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积极配合银行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学生依据银行规定程序可以申请学费、生活费贷款;学校还设有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用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以上项目待新生入学后,根据规定按程序申请办理。
    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政府奖学金外,学校还设立多种学校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等百余项,奖、助学金获奖金额高,授予面广。
     学校认真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积极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生可依据银行规定程序申请学费、生活贷款;学校设有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用于扶助经济困难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