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报考指南 > 奖励资助

    

  第六章 奖助学金设置

  第十六条 学习成绩优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学校还设立了 “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三项综合奖学金; “学习优秀奖”、“创作成果奖”、“文体活动奖”、“考级考证优秀奖”、“精神文明奖”、“学习进步奖”、“优秀学生活动组织奖”等七项单项奖学金;奖励金额:100元—1000元不等。

  第十七条 特困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金。学校也设立了贫困学生助学金,根据学生不同经济状况,分甲、乙、丙三个等级,助学金额为600—1200元/学年。

  第十八条 学校设立了勤工助学管理中心,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