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奖学助学措施
1.学院设立奖学金制度,奖励品学兼优学生。
2.经认定为贫困生且成绩合格的学生,经评选可获得国家助学金。
3.经认定为贫困生且品学兼优的学生,经评选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4.学院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利用地处蓝田工业开发区的优良条件积极协助学生解决困难。
5.国家助学金是面向全国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本专科生中约20%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困难补助,一年按10个月计算发放补助。
6.学院每年评选年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并鼓励和组织学生参加学院、市、省级文化、艺术、体育、科技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