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报考指南 > 奖励资助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为了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勤奋学习、拼搏创新,奖励在各方面表现出色的学生,我校现有光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光大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年;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年;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每学期评选一次,设特等、一等、二等和三等奖学金4个级别,特等奖学金1000元,一等奖学金600元,二等奖学金400元,三等奖学金200元。对于部分特别优秀的学生,学校将推荐参与学校本部相关奖项的评比。
    
      我校是独立学院,学费收费标准较高,请考生慎重报考。对于部分优秀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根据《广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我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额度为每学年6000元/人;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家庭经济困难、学习优良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标准为3000元/人。根据《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伙食补贴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每月可以获得伙食补贴。我校还设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可安排或推荐一些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校内外参加勤工助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