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农业大学
报考指南 > 奖励资助

    奖助学金设置:学校设置多项奖学金,用于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同时设置助学金、特困补助金等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本科奖助学金
    ⑴新生入学奖学金。由学校设立,用于奖励高考成绩优秀的新生。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新生,其高考分数高出我校在当地省份(直辖市、自治区)录取分数线60分以上者,入学后均获得新生入学奖。奖学金额度为:一等奖3000元/人,二等奖2000元/人,三等奖1000元/人。
    ⑵优秀学生奖学金。由学校设立,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一等奖为2500元/年·人,二等奖为1500元/年·人,三等奖为1000元/年·人。受奖面占学生总数的28%左右。
    ⑶国家(政府)奖学金。由国家(政府)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学生。奖励的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和辽宁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分别由国家和学校设立,用于奖励和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奖励资助面占学生总数的30%左右。
    按照“优秀者奖、困难者助”的原则,学校还根据学生的困难程度不定期给生活贫困生发放临时困难补助。
    ⑸社会奖学金。由社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出资,用于奖励学习优秀学生和资助生活贫困学生。
    2.高职专科奖助学金
    ⑴综合奖学金。由学校设立,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一等奖为1500元/年·人,二等奖为1000元/年·人,三等奖为600元/年·人。单项奖为200元/年·人。受奖面占学生总数的35%以上。
    ⑵国家(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和社会奖学金评选办法同本科。
    十、助学贷款:经济困难的学生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可以在学校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