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理工学院
报考指南 > 奖励资助

      第八条:报考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理工学院的考生应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安排的相应专业类别本科独立学院批次志愿栏内填报志愿。学院实行《优秀新生奖励办法》,鼓励优秀考生报考我院。获奖条件及奖励标准如下:
    
      (一)综合素质奖
    
      1、凡在高中阶段获得由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各学科竞赛和文体比赛奖项(须与考生录取专业相关),或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班干部”等荣誉称号的新生,均可提出申请,并于报到时,向我院提交相关获奖材料及原毕业中学证明材料原件,由学院对新生所获奖项进行认定。
    
      2、凡经认定属国家级奖励或荣誉称号的,一等奖奖励人民币2500元,二等奖奖励人民币2000元,其余的奖励人民币1500元;属省级奖励或荣誉称号的,一等奖奖励人民币1500元,二等奖奖励人民币1200元,其余的奖励人民币800元;属地市级奖励或荣誉称号的,一等奖奖励人民币800元,二等奖奖励人民币600元,其余的奖励人民币400元;属地级市(县)、校级奖励或荣誉的,一等奖奖励人民币400元,二等奖奖励人民币300元,其余的奖励人民币200元。
    
      (二)优秀成绩奖
    


    
    
    
    
    
    
    
    
    
    
    
    
    
    
    
生源地 考生类别 获 奖 条 件 奖励标准
全国各地 文科或理科 高考文化成绩超过该省(市、自治区)第一批本科(重点院校)录取分数线20分者 10000元
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该省(市、自治区)第一批本科(重点院校)录取分数线者
音乐美术体育 高考文化成绩超过该省(市、自治区)该批次录取分数线120分,专业成绩超过该省(市、自治区)同科类上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20分者
高考文化成绩超过该省(市、自治区)该批次录取分数线120分,专业成绩达到该省(市、自治区)同科类上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者
江西省 文科或理科 高考文化成绩超过本省第二批本科录取分数线,在我院注册的本省新生中分别列前三名 第一名 3000元
第二名 2000元
第三名 1000元
音乐美术体育 高考文化成绩超过本省该批次录取分数线70分,专业成绩在我院注册的本省同科类新生中分别列前三名 第一名 3000元
第二名 2000元
第三名 1000元
江西省以外(各科类招生计划需达到4人) 文科或理科 高考文化成绩超过该省(市、自治区)上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在我院注册的该省(市、自治区)新生中分别列第一名 3000元
音乐美术体育 高考文化成绩超过该省(市、自治区)该批次录取分数80分,专业成绩在我院注册的该省(市、自治区)同科类新生中分别列第一名 3000元

    
      以上奖励不重复累加,符合上述两条以上(含两条)奖励条件的新生取其最高一项予以奖励;获奖新生入学注册学籍后,即由学院颁发“优秀新生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