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学院
报考指南 > 奖励资助

     第十九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丽水学院奖学金,以及“山蒲”奖学金、“万地”奖学金、“汇聚·陈军”奖学金等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设立的奖助学金。学校重视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开设了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的“绿色通道”,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奖助学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种资助方式相结合”的助学体系,建立了“助困+育人+成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性资助工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