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一)政府设立的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
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学校于每年的9—10月份评定,名额不定,每人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
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学校于每年的9—10月份评定,名额不定,每人5000元。
3.国家助学金
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学校于每年的9—10月份评定,名额不定;分3个档次,一般困难,每人1000元;困难,每人2000元;特别困难,每人3000元。
4.“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助学金
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安徽省文明办等单位评定,名额不定,每人每年5000元,四年享受。
5.“兴皖育才”高教奖学金
安徽省金融证券等机构捐资设立,学校每年在大一新生中评选,名额不定。每人每年2000元,四年享受。
(二)学校设立的奖学金
1.优秀新生奖学金
学校于每年的9—10月份在大一新生中评选,名额不定。
特等奖:每人20000元;
一等奖:每人15000元;
二等奖:每人10000元;
三等奖:每人5000元。
评选条件:
特等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文、理科前10名。
一等奖:高考成绩名列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文、理科前30名者;或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学、物理、生物、化学、信息科学等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一等奖获得者。
二等奖:高考成绩名列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文、理科前50名者;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学、物理、生物、化学、信息科学等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二等奖获得者,或省(直辖市、自治区)赛区一等奖获得者。
三等奖:高考成绩名列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文、理科前100名者;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学、物理、生物、化学、信息科学等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三等奖获得者,或省(直辖市、自治区)赛区二等奖获得者。
2.优秀学生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从学生入学的第二学年开始评定,学校于每年的9—10月份评选,第四学年的评选在3月份进行。
一等奖学金,每人1200元,按学生数的5%评选;
二等奖学金,每人800元,按学生数的10%评选;
三等奖学金,每人400元,按学生数的10%评选。
(三)社会团体或个人设立的奖助学金
1.朱敬文奖助学金
香港朱敬文教育基金会捐资设立,学校于每年的3—4月份评定。特别奖学金名额:研究生3人,每人5000元;奖学金名额:研究生30人,本科生261人,每人1500元;助学金名额:研究生15人,本科生87人,每人1500元。
2.儒林助学金
安徽省儒林图书有限责任公司捐资设立,学校于每年的9—10月份评定。名额75人,每人800元。
3.孙大光、张刚奖助学金
孙大光、张刚夫妇捐资设立,学校每年在大一新生中评定。名额不定,每人每年2000元,四年享受。
4.章道衡先生奖学金
美籍华人章德孟先生捐资设立,学校于每年9—10月份在教育科学学院学生中评选。名额不定,每人800元。
5.章韦云骞女士纪念助学金
美籍华人章德孟先生捐资设立,学校于每年9—10月份在教育科学学院学生中评定。名额不定,每人800元。
6.新长城自强助学金
爱心人士或扶贫机构捐资设立,中国扶贫基金会每年在大一新生中评定。名额不定,每人1840元。
7.奇瑞21世纪东方之子奖学金
安徽奇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捐资设立,学校于每年9—10月份评选。名额21人,每人2100元。
8.宝文助学金
香港宝文(安徽)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大明先生捐资设立,学校于每年9—10月份在文学院学生中评定。一等助学金名额20人,资助金额每人1500元;二等助学金名额20人,资助金额每人1000元。
9.汇成助学金
芜湖汇成置业有限公司捐资设立,学校于每年9月份评定。名额30人,每人3600元。
10.美国晨光基金会助学金
美国晨光基金会捐资设立,学校于每年9—10月份评定。名额50人,每人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