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大学
报考指南 > 奖励资助

    第十九条 新生奖学金:高考原始总分高于新生生源地省份(直辖市、自治区,下同)本科一批分数线100分(含100分)以上,奖励人民币5000元/生;高于生源地省份本科一批分数线60分(含60分)以上,奖励人民币4000元/生;高于生源地省份本科一批分数线40分(含40分)以上,奖励人民币2000元/生;高于生源地省份本科一批分数线30分(含30分)以上,奖励人民币1000元/生。实行以标准分计算高考总分的省份在以上各档基础上上浮20分。新生奖学金在新生入学后评定。
    
    第二十条 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学生奖学金、“千金药业”奖学金、“索菲亚美容机构”奖学金、“唐自建”助学金,每年为500~8000元/人。
    
    第二十一条 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今年湖南省将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凡需要贷款的学生,请到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学校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专门负责协助学生完成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流程和勤工助学事项,提供校内固定的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