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
报考指南 > 奖励资助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五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我院坚持走“国际化、有特色”的新医学高等教育发展道路,得到李嘉诚基金会的大力资助。现设有多种奖助学金,包括:
    (一)新生奖学金(各新生奖项不重复):
     1、全英班全额奖学金
    在李嘉诚基金会捐资支持下,学院设立“全英班全额奖学金”,推动七年制本硕连读“医学教育全英班”的建设和发展。在校学习期间,“全英班”学生每年由学院提供学费、住宿费和原版英文教材费,全额资助到国(境)外学习培训,并参加美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题库考试,以检测学生学习水平。
    2011年我院从第一志愿组报考的考生中直接选拔60名优秀新生进入“全英班(预备班)”学习,经过一个学期英语强化学习,双向选拔组建“全英班”, “全英班(含预备班)” 学习期间享受全额奖学金。
    第一志愿组报考的高分考生直接选拔安排进入“全英班(预备班)”学习;高考总成绩原始分超过所在省份第一批录取分数线70分(含)者,再奖励20000元。
    2、优秀新生奖:第一志愿组报考我院的,未获得全英班全额奖学金的其余新生,按高考成绩前5%新生予以优秀新生奖,奖金5000元/人。
    3、第一志愿组报考我院的优秀考生,可以申请汕头大学 “优秀广东省外女生奖”、“宜华四川新生奖”等奖学金。
    4、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略)。
    (二)学生国际交流专项奖助金
    学院每年选拔优秀学生,全额资助到英国、加拿大、日本等国家和香港、台湾等地区进行短期交流学习。
    根据专业培养特色,学院全额或部分资助各专业学生定期到海外进行专科业务培训。
    临床医学(本硕连读,香港中文大学联合培养班)学生由学院提供在香港学习期间的学费(与全英班全额奖学金不重复)。
    (三)在校学生奖学金
    1、优秀学生奖:按在校学生总数21%比例,每年度分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每生2000元、1400元和1000元进行表彰。本硕连读(七年制)的六、七年级在校学生,参照我校研究生有关管理办法实施。
    2、其它:如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2000元/人/年);企业奖学金(5000元/人/年),校友奖学金(2000元/人/年);广东省团省委助学金5000元/人、汕头市团委助学金3000元/人,等等。
    (四)助学贷学金
    1、贷学金:我院与银行建立合作关系,经济困难学生可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年贷款额为6000元,还贷款期限最长可至毕业后6年。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和省政府给予全额贴息、学院承担风险补偿金;毕业或退学离校后的贷款利息由学生个人承担,并按规定分期还清贷款本金。
    2、勤工助学金: 学院鼓励和帮助贫困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勤工助学工作,通过自己力所能及的劳动获取报酬,帮助完成学业。特困生可申请给予特困补助金。
    学院按照规定开通绿色通道,以确保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