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院严格按物价局规定的当年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教材费按招标价格计收。 2011级新生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各专业均为每生每学年5760元。 (二)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