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
报考指南 > 奖励资助

    目前我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徐特立奖学金、新生奖学金、中国科学院奖学金、航天长征奖学金、北方奖学金、基金会奖学金、联想奖学金、曾宪梓教育基金会优秀大学生奖学金、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哈尔滨东安奖学金、实验班奖学金等30多种奖学金。年奖励金额为1200多万元,奖励人数5000余人次。其中,徐特立奖学金还设中学生奖,其奖励范围:高中三年级学生中德、智、体等全面发展,成绩一贯优秀,在本校名列前茅并立志报考或保送到北京理工大学的学生。
    
    我校从实行招生并轨后,学校的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奖励力度已由原有的每人每年700元、500元、300元提高到2200元、1600元、1000元,奖励面已从23%提高到40%,今年还将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奖励金额。获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同时还可获取其它奖学金。
    
    困难生资助办法
    
     多年来,我校为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改革配套措施,形成了“以助学贷款为主体,奖学金勤工助学、减免学杂费、困难补助等为辅助渠道”的较为完善的经济资助体系。每年学校都提供足够数量资金用于此项工作。学校承诺:保证不让任何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国家助学贷款是指国家运用金融手段,由商业银行向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发放的用于支付学费和生活费并由国家财政给予贴息的人民币贷款。
    
     凡我校正式注册的本科学生,学习认真、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因家庭经济困难均可申请助学贷款,申请学生可在新学年开学后10天内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贷款申请,并需提供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永久居留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家长、同班同学或老师共两名作为贷款见证人。
    
     国家助学贷款包括学费贷款(含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贷款总额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学生可以根据实际申请学费贷款或生活费贷款两种不同形式。
     助学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八年,是否展期由贷款人和借款人具体商定。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贷款利率执行,不上浮。助学贷款采取灵活的还本付息方式,贷款本息提前归还的,提前归还的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时间计收利息;贷款本息不按期归还的,贷款人按规定计收罚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