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学院
报考指南 > 奖励资助

      国家“三金”:每年国家根据我校人数设立一定比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国家助学金分三个等级,一等4000元/年、生,二等3000元/年、生,三等2000元/年、生)。
    
      师范类优秀学生奖学金:设三个等级奖200-600元/人。年,获奖比例占班级人数的25%。
    
      非师范类优秀学生奖学金:设三个等级奖300-800元/人。年,获奖比例占班级人数的25%。
    
      师范类专业奖学金: 本、专科学生每生每月分别发75元/30元。
    
      困难补助: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及自下而上评审的原则,学校安排专门经费用于资助困难学生,分五个等次:特等800元、一等600元、二等500元、三等400元、四等300元。
    
      学费减免:学费减免分为全免、半免、三分之一免、四分之一免四个等级。艺术类学生,每年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交清当年学费的,减免当年学费1000元。
    
      勤工助学:学校拨出专项经费,在助管、助教、后勤服务和公益性劳动方面设立一定岗位,安排贫困学生勤工助学,120-200元/人。月。
    
      生源地助学贷款:我校开通了生源地助学贷款,凡录取我校的新生均可凭入学通知书到当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在教育局)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事宜,报到时将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交到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在学工处)即可。
    
      新生奖励:凡我校录取的省内外困难新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具有县(市、区)级政府出具的特困证明(需村、乡、县三级民政办意见并具印的特困证明方为有效),奖励标准化床上用品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