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
报考指南 > 奖励资助

    第十八条 奖学金: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1、新生入学奖;
    2、学年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国防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于维纮纪念奖学金”、“张敬塘纪念奖学金”、“洪都金优秀贫困生奖学金”、“万光城建奖学金”、“上海通用奖学金”、“绿叶制药奖学金”等各项社会奖学金以及院系单项奖学金。
    第十九条 贫困学生扶助措施
    学校对家庭困难的学生建立了奖、贷、补、助、减、免等完善的资助体系。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特困生减免学费”等方式的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保证不让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