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制度
1、助学金
普通本、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每生每月享受地区生活补贴30元。
2、奖学金制度
1)国家奖学金:每人8000元,按实际下达指标评选。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5000元,按实际下达指标评选。
3)学校奖学金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特别奖”:每人2000元,按实际人数计。
国防奖学金:每人5000元,按实际人数计。
考研奖学金:每人5000元,必须满足第一志愿报考取得入学资格且考研成绩在本院、部(系)考研学生中名列第一。
特等奖学金:每人5000元,占学生人数1%。
一等奖学金:每人1500元,占班(或年级)学生人数2%。
二等奖学金:每人1000元,占班(或年级)学生人数4%。
三等奖学金:每人400元,占班(或年级)学生人数8%。
单项奖学金:每人150元,占班(或年级)学生人数8%。
4)学生荣誉奖
“十佳学生”:每人500元。
“三好学生”:每人300元,占班(或年级)学生人数3%。
“优秀学生干部”:每人150元,占班(或年级)学生干部数10%。
困难生资助办法
为了帮助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海南医学院制定了多元资助政策体系,简介如下:
一、助学金
普通本、专学生在校期间,每生每月享受地区生活补贴30元。
二、奖学金制度
1、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奖一次):
一等奖:1500元,占班(或年级)学生人数的2%;
二等奖:1000元,占班(或年级)学生人数的5%;
三等奖:400元,占班(或年级)学生人数的25%。
2、单项优秀奖学金(每学年评奖一次):
200元/生,占班(或年级)学生人数的3%。
3、其他奖励:第一志愿被我院被录取,且高考总分达到我校录取批次的上一级批次的录取控制线(如我校二本录取的省份考生总分达一本的控制线)的学生,每生入学后一次奖励800元。此外,学院还按规定推荐学生参加国家奖学金等项目的评选。
三、贷款制度
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学院主动与有关银行联系,向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符合贷款要求的学生提供贷款。
四、勤工俭学制度
学校一直努力为学生创造勤工俭学机会,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有机会获得适当的经济收入作为生活费等的补贴。
五、其他奖励
学院每学年评选一次“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等,给予相应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