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南方学院
报考指南 > 奖励资助

    

  第二十八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我院设有优秀新生奖学金、学年综合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等。详情可登录http://xg.nfsysu.cn/gzzd/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