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警察学院
招生信息 > 招生简章

     河南警察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河南警察学院(国标代码:11788 河南代码:6140)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河南警察学院是一所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制四年。学院有着60年的办学历程,历经河南省人民警察学校、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等重要历史时期,2010年被教育部批准成立并开始本科教育。
     学院先后被评为全国公安系统A等学校、国家级推行体育锻炼标准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学校。开办学历教育以来,毕业生中涌现出以时代楷模任长霞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有11人荣获全国公安系统英模称号,数千人立功受奖,学院毕业生占全省公安民警总数的三分之一,绝大多数已成为公安队伍的中坚力量,被誉为“中原警官的摇篮”。
    四、专业设置:学院设有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治安学、治安学(警察临战指挥)、交通管理工程、刑事科学技术、法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及行政管理等本科专业。另有法律文秘、法律事务、司法鉴定技术、安全防范技术四个专科专业。
    五、学院地址: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东路一号。
    六、招生来源计划
    学院根据上级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生源以河南省为主,将录取招收国家计划内本科生1200人,专科生830人。
    http://gaokao.chsi.com.cn/zsgs/zhangcheng/listVerifedZszc--method-view,schId-906,infoId-175906504.dhtml
    七、报考条件
    按照2011年河南省招生工作规定,招收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未婚。
    凡报考我院非公安专业的考生,不参加面试,以电子档案中原始体检表为依据,录取时参照公安院校的身体标准
    报考我院公安专业本科提前批次的考生需参加面试。体检标准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必须执行教育部、公安部《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和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之规定。其中,特别要求考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身高,男生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60米。体重,男生不低于50公斤,女生不低于45公斤。对于过于肥胖或消瘦的考生(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消瘦)按体检不合格论。要求体形匀称,动作协调,无明显下蹲困难。
    ②左右眼单眼裸视视力4.8以上;无色盲、色弱。
    ③两耳无重听。
    ④无口吃。
    ⑤五官、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胎记等),颈部、手臂、腿部(膝盖以下)无特别明显癜痕、疤痕、胎记、色素斑和身体其他大面积的疤痕挛缩等。
    ⑥身体无明显缺陷(如鸡胸、驼背、腋臭、严重静脉曲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重度平跖足即平脚板、纹身、少白头、嗅觉不灵敏等),无各种残疾。
    ⑦本人或直系亲属无精神疾病。
    ⑧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弄虚作假经复查核实的或入学后三个月内发现其他不符合招生条件的,学校将按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八、录取原则及要求
    (一)我院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由学生处招生办公室负责录取事宜。
    (二)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当地本科二批录取线。专科录取分数线为省控专科一批分数线。
    (三)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报考公安专业提前批次本科的,考试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本科二批录取线以上,经面试、体能测试、政审符合条件,根据专业要求,德智体全面衡量,在全国第一批录取院校录取之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时坚持从高分至低分、兼顾考生第一志愿优先权的原则,对于所报专业已满且又不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第一志愿考生生源充足时,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没有录满的情况下,从高分至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四)认可国家规定的考生加分投档。
    九、学费标准
    本科专业收费:文科类3400元/生/年;理科类3700元/生/年
    专科专业收费:文科类3300元/生/年;理科类3600元/生/年
    住宿费:四人间1000元/生/年;六人间800元/生/年;八人间600元/生/年。
    十、资助体系
    学院设立奖学金制度,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校内奖学金。学院具有完备的资助体系,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同时学院还设有“绿色通道”、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
    十一、毕业
    修完学院规定的课程,达到学院规定的毕业要求,学院将颁发由河南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要求的本科毕业生,学院将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学位证书。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胜 江晓悦
    招生办公室电话(传真):0371-86118065;0371-86118067.
    招生办电子信箱:xsc@hngazk.edu.cn
    网址:http://xsc.hnp.edu.cn/
    邮编:45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