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警察学院
报考指南 > 录取规则

    录取原则及要求:
    (一)我院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由学生处招生办公室负责录取事宜。
    (二)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当地本科二批录取线。专科录取分数线为省控专科一批分数线。
    (三)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报考公安专业提前批次本科的,考试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本科二批录取线以上,经面试、体能测试、政审符合条件,根据专业要求,德智体全面衡量,在全国第一批录取院校录取之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时坚持从高分至低分、兼顾考生第一志愿优先权的原则,对于所报专业已满且又不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第一志愿考生生源充足时,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没有录满的情况下,从高分至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四)认可国家规定的考生加分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