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物资学院
报考指南 > 录取规则

     1.学校按照教育部当年招生工作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3.学校招生不限定男女比例,对应届生和往届生同等对待。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采取网上录取方式,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不满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5.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原则。专业志愿之间没有级差。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的规定加分提档,在专业录取时对加分予以认可。
     如有同分进档而又有选择专业或录退档的情况,按以下顺序进行选择:专业志愿、有无特长、相关单科成绩。
     6.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英语口试成绩达到良好(含)以上。
     本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没有其他语种的教学。
     7.2012年学校在经济学院实行按经济学类招生,入学后按大类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即到第四学期末,根据学生学习情况、专业志愿和学校专业发展规划确定学生所学专业,专业包括: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金融学(证券期货方向)。
    信息学院包括计算机技术与信息工程系(下设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物联网技术方向))、计算科学与统计系(下设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专业)、信息管理与电子商务系(下设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专业),实行“按系招生”的培养模式。学生入学时在系内不分专业,到第四学期末,根据自身学习情况、专业志愿及学校专业发展规划在系内确定所学专业。
     8.江苏省按照《江苏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
     学校对江苏考生选测科目的要求:考生在历史、物理中选择一门,另一选测科目不作要求;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选测科目均达到B及以上,必测科目均达到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进档后排序规则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