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报考指南 > 录取规则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院招生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新生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九条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患有口吃、听力障碍的考生请谨慎报考我院外语类专业。新生入学后,学院将组织一次新生体检复查。对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学生,按学院《学生手册》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 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一条 外语语种和英语单科要求:
    高考外语的语种要求:报考印第安纳波利斯国际学院的各专业考生须为英语,其他专业没有特殊要求。
    单科要求:报考本科英语、商务英语、法语、西班牙语、俄语、意大利语、阿拉伯语、德语专业考生的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要求100分(含)以上;报考高职应用法语、应用西班牙语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要求90分(含)以上。(外语单科不以150分计的省,则按相应比例折算)。在实际录取过程中,学院将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录取单科成绩的录取要求。
     第十二条 学院根据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提供的本批次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确定我院基本录取分数线。若生源充足,按各省规定的投档比例提取考生档案;若生源不足,则全额提取档案,并根据志愿录取情况决定是否征求志愿、降分和降分征求志愿。
     第十三条 对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执行相关省市的投档规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接受档案。
     第十四条 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按照考生报考学校的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再考虑第二志愿,以此类推。
     第十五条 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的程序为:
    1.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排列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同分或相对低分的考生是否录取或录取何专业,依次根据高考总分、外语单科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情况酌定。
     第十六条 对各类享受政策加分投档的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