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学院
报考指南 > 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1.学校对进档考生其专业的具体安排是:学校将充分尊重考生填报的志愿,对第一志愿(含平行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先根据其第一专业志愿按分数由高到低投档;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由学校根据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同等条件下,与专业一致的单科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2.我校单独组织专业加试的山东、山西、湖南、江西、河南、安徽、福建七省艺术类考生,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艺术设计、美术学、音乐学、舞蹈学专业,文化课成绩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体检符合专业要求,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当档录取, 艺术分相同,则按以下文化分排列规则录取:总分—(总成绩+照顾分)—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复试成绩);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课成绩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体检符合专业要求,按文化课与专业课成绩相加的总分从高到低出档录取,如总分相同,则按艺术单测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不设单科分数要求。
    3.其他艺术类、音乐类、体育类考生,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招生政策及规定。
    4.各专业对男女比例、民族身份不予限制。
    5.外语语种: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其他各专业语种不限。学院外语公共课只提供英语教学。
    6.填报英语本科专业的考生必须有英语听力和口试成绩。
    7.身体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报考师范类专业一般要求男性身高155cm以上,女性身高150cm以上,口齿伶俐,无口吃,如考生未达到身高等师范类技能要求而报读师范专业的,届时未能办理教师资格证,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8.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者不能报考化学、生物工程、应用心理学、食品科学与工程、体育教育专业;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者不能报考美术学、艺术设计专业。
    9.学校视各专业生源情况,对专业计划作相应调整。
    10.报读我院旅游管理、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专业的学生,在大学三年级成绩优秀者可选拔到泰国相关大学学习一年。